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
(学院、分校)达标活动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温教职〔2012〕8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
为贯彻全国“十二五”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规划精神,落实《温州市2012年度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推广温州学习网的使用,创建学习型社区,更好地服务“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达标活动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达标活动
(一)参加对象:全市11个县(市、区)109所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自行申报并经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非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
(二)达标要求:截止
二、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全市11个县(市、区)109所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分发了学习卡的居民、自行申报并经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非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分发了学习卡的居民。
(二)评选办法:截止
三、注意事项
(一)明确活动的重要意义。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达标活动和先进个人评选是一项推广使用温州学习网,落实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并作为社区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被纳入2012年度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占比分值为12%。希望各单位按照评分标准,认真组织,真抓实干,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履行评选程序。请各县(市、区)将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推荐表(附件3)、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两份,于2013年1月15 日前上报,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将结合专家评审,申报资料和网上督察考核得分,公布达标单位和确定先进名单。报送地点:温州周宅祠巷21号南幢206室社区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戈春燕,电话:88233903,传真:88233903,邮箱:abuyimu@126.com。
附件
1.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评分标准
2.温州学习网个人学习积分标准
3.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应用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推荐表
4.2012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进个人推荐表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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