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瑞安社区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08/12/30 9:21:19  作者:瑞安社区学院  来源:  查看:805  评论:0

为了严肃社区教育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工作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教育部有关社区教育经费收支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学院独立设立帐户,遵守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慎重结报各项开支。

二、公益性培训学习活动不收费。其它培训或讲座经费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少部分依靠社会赞助。

三、学院财务工作由财务管理员具体负责收支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开支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常务副院长审批,不得搞帐外资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实行综合财务计划,每年根据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数,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合理安排办公经费和培训经费的比例,不安排赤字预算。

五、办公用品、书籍及资料购买,由常务副院长按照预算计划确定购买数量,再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或向有关单位订购,支出款项一律凭发票和订单复印件、验收入库单,由财务管理员按常务副院长审批意见付款。

六、办公人员经费按上级统一口径列支,讲课培训费按实际上课课时统计,由财务管理员按常务副院长审批意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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