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温教职〔2013〕13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为提高社区教育管理能力、教学水平与服务意识,激励广大社区教育教师、社区教育工作者以及社区教育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我市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推动社区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从事社区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从事社区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从事社区教育服务的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1.热爱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社区教育教学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员,勤奋敬业。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教学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师风,有较好的教育组织能力,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当地社区教育教学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和美誉度。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
1.热爱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相关政策及岗位职责,具有比较丰富的社区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求实创新。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管理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在社区教育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3.在当地社区教育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果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对推进当地社区教育工作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
1.在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或社区分校注册登记的志愿者。
2.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熟悉志愿者服务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从事社区教育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间(一般应有一年及以上);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3.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志愿者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工作任务,在社区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当地社区教育志愿服务中能起示范作用,志愿服务工作受到服务单位好评,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对促进当地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名额
温州城市大学,鹿城,瑞安可推荐社区教育优秀教师2名,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2名,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5名。其他县(市、区)推荐社区教育优秀教师1名,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1名,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4名。
四、评选办法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
(三)组织评定。市教育局、市社教办将组织社区教育“三优”评选委员会,对被推人选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优秀名单。
(四)发文公布。名单经审定后,下发表彰文件并在温州学习网上公布。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3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市社区教育“三优”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见附件1—4)报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周宅祠巷21号社教办,邮编325000。联系人:徐会作,联系电话88288167,电子邮箱:huizuoxu@163.com。
(二)2014年1月,完成评优工作,发文公布。
五、其它要求
市社区教育“三优”评选工作是我市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温州市2013年度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考核中“人力和财物保障”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社区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
2.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3.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4.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三优”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