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开展201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12/19 8:37:11  作者:瑞安社区学院  来源:http://racc.ratvu.com  查看:614  评论:0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温教职〔2013136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为提高社区教育管理能力、教学水平与服务意识,激励广大社区教育教师、社区教育工作者以及社区教育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我市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推动社区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从事社区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从事社区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从事社区教育服务的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社区教育优秀教师

   1.热爱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社区教育教学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员,勤奋敬业。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教学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师风,有较好的教育组织能力,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当地社区教育教学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和美誉度。

(二)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

1热爱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具备终身教育理念,熟悉社区教育相关政策及岗位职责,具有比较丰富的社区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求实创新。

2.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管理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在社区教育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3在当地社区教育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果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对推进当地社区教育工作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三)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

1.在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或社区分校注册登记的志愿者。

2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熟悉志愿者服务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从事社区教育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间(一般应有一年及以上);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3.能切实履行社区教育志愿者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各类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工作任务,在社区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当地社区教育志愿服务中能起示范作用,志愿服务工作受到服务单位好评,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对促进当地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名额

温州城市大学,鹿城,瑞安可推荐社区教育优秀教师2名,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2名,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5名。其他县(市、区)推荐社区教育优秀教师1名,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1名,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4

四、评选办法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

(三)组织评定。市教育局、市社教办将组织社区教育“三优”评选委员会,对被推人选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优秀名单。

(四)发文公布。名单经审定后,下发表彰文件并在温州学习网上公布。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312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市社区教育“三优”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见附件14)报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周宅祠巷21号社教办,邮编325000。联系人:徐会作,联系电话88288167,电子邮箱:huizuoxu@163.com

(二)20141月,完成评优工作,发文公布。

五、其它要求

市社区教育“三优”评选工作是我市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温州市2013年度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考核中人力和财物保障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社区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

2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3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42013年度温州市社区教育“三优”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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