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职函〔2014〕9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
先行社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为贯彻《全国“十二五”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规划》精神,推广温州学习网的应用,推动我市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根据《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温社教办〔2014〕1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市11个县(市、区)和经开区170所等级社区学校(获得“2013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的单位不参加复评)。
(二)活动组织及评审
1.活动评审标准参照《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评估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
2.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评估标准(试行)》撰写自评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今后打算),并填写《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申报表》(附件2),于2015年1月10日之前,将文字材料一式2份寄送至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dcewz2011@163.com。
3.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按照《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评估标准(试行)》要求,采取自评申报、相关数据核查以及必要的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评选确认。
二、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市11个县(市、区)和经开区注册温州学习网且已实名认证的居民。
(二)评选办法
个人总分由温州学习网个人积分(标准见附件3)和网上读书月活动得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总分=温州学习网个人积分+网上读书月活动得分×100
最终评选将按照个人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取前100名确定为2014年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进个人。
三、注意事项
2014年度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温州市第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推广使用温州学习网、落实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并被纳入2014年度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工作考核,希望各单位按照评分标准,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戈春燕,邮箱:dcewz2011@163.com,电话:0577-89991757,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雄心村温州城市大学行政楼406室。
附件:1.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评估标准(试行)
2.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申报表
3.温州学习网个人学习积分标准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